发稿时间:2024-09-05 10:23 编辑:
“今天,我们主要是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干部卸‘包袱’、解‘疙瘩’。”8月14日,安阳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到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会,为一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在基层工作多年,受到个别群众不实举报,心里难免会有负担。感谢组织认真调查,还我清白,帮我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坚定实干担当的决心和信心,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职,用实际行动回应组织的信任。”会后,该名干部感慨地说。今年4月以来,县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等部门成立惩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坚持“每月会商”工作制度,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同时强化起底清查,完善专门台账,强化高压震慑,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坚决向诬告陷害行为开刀亮剑,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县纪委监委压实“排查线索、惩处诬陷、澄清正名、回访激励”的工作责任链条,制订《安阳县纪委监委机关惩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澄清正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同时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好尺度。
为确保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积极稳妥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县纪委监委规定,承办部门调查后认定对党员干部的举报确属诬告陷害,且符合澄清正名规定情形的,承办部门要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提出书面建议和工作方案,实施前征求澄清对象本人意见,选择适宜的澄清正名方式进行。截至目前,该县共排查2021年以来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68条,对实施诬告陷害行为人立案3件、处理10人,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22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诬告者付出代价,同时进一步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为更多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