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2024-09-23 13:55 编辑:
“镇纪委为我澄清了事实,还了我清白,不仅让我内心感到非常温暖,也让人民群众对我更加信任。”近日,汤阴县五陵镇某村干部王某某回忆其被澄清正名的经历时感慨道。
原来早在2010年,五陵镇政府招商的一家企业落户该村修建厂房,被征地村民此前集资钻的一眼机井被划入厂区,经村委会协调,企业出资5000元用于老机井补偿和另钻新机井费用。2019年,因地下水位下降新钻机井无法使用,附近村民想使用厂内机井被拒后,便将时任村主任王某某举报到五陵镇纪委,反映其把集体机井5000元卖给了企业。
该镇纪委马上成立核查组,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深入走访调查后,认定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随即在全村召开村两委班子、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20余人参加的澄清正名大会,为王某某消除负面影响。
这样的澄清正名会在汤阴并非个例。今年以来,汤阴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立足职责定位,坚持“应澄尽澄”原则,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坚持“谁核实、谁澄清”原则,明确由承办科室具体实施,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信访室等部门积极配合,案件查办后,第一时间对问题线索的核查结果采取当面反馈或书面说明的形式告知被举报人,综合采取召开党组会、党支部会、村民代表大会,以及通过村务公开、专题通报等方式公开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以敢于亮剑的决心,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截至目前,已为1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为防止“一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还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及时开展暖心回访,并建立台账,传递组织温暖,激励其继续以饱满热情投入工作。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开展澄清正名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联合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组成打击诬告陷害工作专班,通过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普纪普法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依规依纪依法检举控告、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抵制诬告陷害行为成为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纪法约束要有硬度,组织关怀更要有温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规范性,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切实让我们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重燃干事创业激情。”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刘凌辉 孟宪敏)